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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,我親愛的台南阿嬤過世了。

台南阿嬤是我媽的媽媽,俗稱的外婆,但我媽很堅持沒有內外之分,所以兩邊的阿公阿嬤是用地名區分。

我小時候讓台南阿公阿嬤照顧白天,因為是阿公阿嬤第一個親自帶大的孫,他們很疼我,我也把他們當作很重要的依附對象。

台南阿嬤沒讀過書,生了好多個女兒跟一個兒子,這兩個條件完全符合重男輕女傳統老人家的刻板形象,但幸好她更在乎公平,姐姐沒有的,如果弟弟妹妹想要有,就要去徵求姐姐同意才能擁有。

當二崙阿嬤唸著「女生要學煮飯,以後才能煮給老公吃」、「幾歲了不要那麼挑,找個差不多的人就可嫁掉」時,台南阿嬤告訴我「眼睛張大不要隨便找」。

婚後我說我不想生,因為我希望小孩跟我同姓,不跟我姓就不是我的孩子。

台南阿嬤回:「你也跟我不同姓啊,但你還是我的孫。阿姨們生的每個小孩都不姓黃,但都是我的孫。」她想告訴我姓氏沒那麼重要。

(當時我只覺得是「得不到姓氏只好阿Q自我調適」的論調。不然這種話也可以告訴男人阿,姓氏不重要,孩子從母姓也是你的孩子阿,看多少男人能不討價還價,哼。)

台南阿嬤經常提到男女生都好,誰說生女兒沒用,她現在就是眾多女兒一起照顧她,不然靠一個舅舅怎麼有辦法。她在乎公平,多年前事先給孫子們的手尾錢不分內外孫都一樣多,後來包給曾孫的紅包也是一樣金額,不分年齡大小。

(某方面來說,台南阿嬤跟我媽都走在她們那個世代的性別平等前端,雖然現在看起來微不足道,但跟同齡者相比,已經先進許多。)

台南阿嬤入殮那天,眾子孫圍著棺木見她最後一面,淚眼矇矓之際,我看著對面一排阿姨跟我媽,每個人都跟阿嬤有幾分神似,尤其是大姨,根本是阿嬤的複製貼上。

阿嬤離開人世了,但她的一部分還活著,活在每個阿姨跟我媽跟舅舅的身體裡。也活在我的身體裡。

我突然理解「不同姓還是她的孫」是什麼意思。也突然明白為何生物本能都想留下自己基因的後代。因為終有一天會死,但有一部分的自己還留在這個世界上,繼續存在著。

我不願意為了傳X姓的宗而承擔生小孩的死亡風險,但我願意為了傳承親愛阿嬤的基因而面對風險,在我的孩子身上,有我愛的人的一部分,讓我愛的人用另一種形式存在這個世界上。

另一個生小孩的理由,是想像我或老公誰先死掉時,如果此時身旁站著一個跟對方很像的人一起哭,或許可以分攤一點悲傷吧?

說服我生小孩的理由,是為了傳承愛,是為了陪伴我的愛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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